合肥庐江县禁放烟花爆竹通告

导语 按庐城城区规划,东至外环东路,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以上区域均包含路面在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居民朋友们:大家好!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的传统习俗,可以增添节日喜庆欢乐的氛围,但同时也会严重污染城市的空气。烟花爆竹燃放时释放大量二氧化硫、金属氧化物和碳粒等颗粒物,导致大气中的有害物质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上升,是造成雾霾天气的一大原因。同时,燃放烟花爆竹的噪声污染,也是影响群众生活质量的一大危害。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庐江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按庐城城区规划,东至外环东路,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以上区域均包含路面在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另外,庐江县继续对禁放区域以外所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公安机关对涉及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报警,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查处。为减少空气污染,预防火灾事故,倡导文明新风,让我们的居住环境更加绿色健康,我们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我们要主动维护安宁的生活环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遇有节日喜庆活动以文明方式表达心意,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以自己的行为去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要求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劝导亲朋好友自觉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要主动劝阻、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倡导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事关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以实际行动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环境,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庐江县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办公室202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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