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瑶海区烟花燃放规定(时间+地点)

导语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也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合肥瑶海区烟花燃放规定(时间+地点)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合肥市的八大城区实行的是禁放,在上述区域,任何时间、任何情形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特别注意!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批发企业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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