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能不能放烟花爆竹?
导语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也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合肥高新区能不能放烟花爆竹?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合肥市的八大城区实行的是禁放,在上述区域,任何时间、任何情形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场所: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交通枢纽及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设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儿童活动场所等及其周边;
(七)经营性墓地、公益性墓地、陵园;
(八)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及其周边;
(九)风景名胜区、山林、公园、绿地、苗圃;
(十)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十一)其他应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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