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转公积金现在可以了吗?
导语 答:可以了,自2025年1月20日起,恢复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
合肥商转公积金现在可以了吗?
答:可以的
自2025年1月20日起,恢复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
信息来源: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
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向原商贷银行提出申请,经原商贷银行同意并出具《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确认书》后,由受托银行办理;
(二)原商贷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结清的,由受托银行办理纯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同意提前部分结清的,原商贷余额部分由受托银行作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管理;
(三)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权属明晰,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抵押权人须仅为原商贷银行,且无其他抵押、查封、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五)个人信用良好,原商贷还款正常,征信情况符合公积金中心及其受委托贷款承办机构规定;
(六)原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不适用本通知;
(七)借款人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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