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机动车通行证办理流程

导语 申办机动车通行证的办理程序:1、申办人携带单位、个人申请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到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交警窗口申办;2、窗口工作人员检验各类证件,审查车辆准入禁区资格……

  办理机动车通行证的法律依据

  《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车辆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翻斗车、拖挂车、半挂车、拖拉机不得进入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道路行驶;

  2、正三轮机动车、畜力车、人力客运三轮车不得进入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道路行驶;

  3、悬挂黄色号牌的大型客运车辆、大中型货运车辆不得进入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道路行驶;

  4、其他货运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环城公园路以内(含环城公园路)道路通行;

  5、人力平板车、人力货运三轮车不得进入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道路通行。因特殊情况,上述车辆确需通行的,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申办机动车通行证的办理程序

  1、申办人携带单位、个人申请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到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交警窗口申办;

  2、窗口工作人员检验各类证件,审查车辆准入禁区资格;

  3、核发禁行线路通行证,并按规定收取工本费(10元/枚)

  其它说明:机动车禁行线路通行证由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业务窗口负责办理,共办理邮政专用车辆、单位交通车、大中型货车、小型货车、三绿工程车辆、油罐车、翻斗车、临时货运车辆、临时施工大型车辆、搬家运输车辆10种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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