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老年人高龄津贴申领指南
导语 4月1日起一年一度的长寿保健费和高龄津贴登记、年审工作启动了,合肥老年人高龄津贴怎么申领?本地宝为您整理资料内容如下:
补助对象和标准:
享受高龄津贴的对象为合肥市市属四区和三个开发区户籍,截至当年12月31日年满80-99周岁的老年人。100周岁以上老人仍按原有标准发放长寿保健费,不重复享受。长寿保健费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市区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县(市)按照高龄津贴发放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长寿保健费发放标准:每人每年3600元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市区每人每年600元
申领流程:
符合享受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条件的对象于每年4月1日至5月20日期间,由本人(代办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登记和年审。新增对象需填报《合肥市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申请表》;已享受的对象,年审无误后填写《申请表》背面的《合肥市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年审表》,本人(代办人)签字确认。
登记时间:4月1日至5月20日
登记地址:户籍所在地村
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填表: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坚持自愿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市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此表一式三份,连同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和公示材料一并上报乡镇(街道)。
2、审核录入:对村(居)委会上报的老年人申请材料,由乡镇(街道)老龄办(民政办)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乡镇(街道)80岁以上老人信息数据库,乡镇(街道)审核后,将申请审批表连同本乡镇(街道)80岁以上老人汇总表,一并上报区老龄办(同时上报电子版)。
3、审核上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80岁以上老人汇总表,由区老龄办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办法自定),最终确定本区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名单,审核确认后的汇总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区老龄办公章后上报市老龄办(同时上报电子版),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将有关资料退回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
4、审批确认: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对各区上报的80岁以上老人汇总名单,进行抽查审核确认,建立全市80岁以上老人基本数据库。
津贴发放流程:
长寿保健费和高龄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
1、合肥市财政局每年9月15日前根据市老龄办审查确认后的汇总名单将市级资金拨付至县(市)、区(开发区)。
2、区(开发区)老龄、民政部门每年10月1日之前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高龄津贴配套资金,并附高龄对象人数、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资料;
3、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入承担低保资金发放工作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于10月31日前直接划拨到高龄对象个人账户。
申请老年人高龄津贴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