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业人员异地转入如何办理
导语 您知道在合肥失业人员异地转入需要什么条件吗?需要什么材料?不知道的朋友请跟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政策法规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258号令)
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8号令)
3.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省劳社秘[2000]310号)
4.《合肥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劳社秘[2002]16号)
5. 关于印发《合肥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合人社秘[2010]436号)
二、办理条件
1.本市城镇户口在外地就业,已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
2.已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在外地办理失业登记后户口迁入本市的失业人员。
三、提供材料
1.户口本(原件);
2.外地失业证或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联系函(原件)。
四、办理时限
初审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
初审通过:工作人员当场为失业人员开具调档函和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联系函。失业人员档案和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市后再进行复核。
复审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
复审通过:即可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五、办理地点
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失业保险管理中心1、2号窗口
六、联系电话
0551-63536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