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疗救助政策(2014年新)

导语 对于需要申请医疗救助的市民来说,了解最新的医疗救助政策动态是非常必要的。2014年合肥市医疗救助政策跟往年比有了哪些调整?快来看看。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是合肥市2009年实施的36项民生工程中之一,在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拓展城乡低保制度外延,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日,2014年新版《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出台。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在救助对象、救助范围、医前救助标准上均有新的调整。

  在救助对象上,新增了社会散居孤儿,将其作为重点保障对象;明确了享受医疗救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为优抚医疗补助后,仍然困难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

  在救助范围上,新增了对农村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救助;同时,明确了其救助标准,即,对农村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救助,按照皖卫农〔2010〕34号确定的治疗定额付费标准和医疗救助标准实施救助。

  在医前救助的标准上,对于符合医前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将原来的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改为非定点医院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定点医院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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