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53年底前参军转业人员医疗费补助指南
导语 合肥53年底前参军转业人员医疗费补助需要什么条件?合肥53年底前参军转业人员医疗费补助流程是怎样?现在就跟合肥本地宝小编来了解一下吧,更多关于合肥住养老保险的相关内容请关注合肥本地宝。
一、申请条件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军转业人员因重病和住院治疗,本人支付医疗费过高,且企业或主管部门无能力解决的,可申请补助。
二、申请程序
对符合补助条件且需要补助的人员进行初审后,填报《企业53年底前参军转业、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申报表》、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者门诊、住院及购药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市医保中心医疗救助窗口审核,经科长及分管主任审批后,基金管理科按其主管部门提供的介绍信(注明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或直接开具现金支票,拨付医疗补助费。
三、审核补助待遇
1、对重病和住院治疗,本人支付医疗费过高的,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予以补助。
2、一个年度内,本人支付的门诊医疗费及住院医疗费,先由其个人当年帐户支付,剩余部分由企业补助90%;企业解决确有困难的,报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资产经营公司解决;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资产经营公司确有困难的,由同级政府予以解决。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就诊购药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
2、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须提供病历、医保专用发票、电脑小票、处方、费用明细清单及化验报告单、检查报告单和治疗单等;住院须提供发票、出院医保费用结算单;在药店购药须提供发票(注明药品名称、数量、单价)、电脑小票、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和处方;
3、异地安置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先按相关政策报销后,再提供相关单据;
4、办理过特殊材料报销的,以医保中心出具的特殊材料报销相关单据为准;
五、办理时间
市医保中心医疗救助窗口受理复核本年度医疗费补助的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和次年元月1日至元月31日。
六、领款须知
费用以转账方式方式支付,由单位经办人员持经办人员身份证、患者报销单据在医疗救助支付窗口办理。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环路88号
邮编:230071
联系电话:0551-63536433
监督电话:0551-63536325
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