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公证材料
导语 合肥民事类公证有哪些?分别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就跟合肥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十一、赠与合同公证
赠与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条件或附条件地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自愿表示接受,且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办此项公证,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赠与双方的身份证明
当事人若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当事人若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申办公证介绍信及其身份证明;如系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若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负责人申办公证介绍信及其身份证明;如系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负责人签署的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
2、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未再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以及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证明。
3、赠与标的为共有财产的,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并由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亲自前往公证处方可赠与
4、赠与财产的产权证明
如房屋所有权证、行车证、存单、以及其他相应的产权凭证。
5、双方草拟的赠与合同文本
赠与合同书写有困难的,公证员可以代书,代书的赠与合同经赠与双方确认后,由赠与双方当面在公证员代书的赠与合同上签名、盖章。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告知: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8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③赠与财产如果是房地产或车辆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到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受赠人方能取得该房地产或车辆的相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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