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公证登记材料
导语 合肥民事类公证有哪些?分别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就跟合肥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二十一、抵押物公证登记
抵押物公证登记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其设定抵押的财产进行登记的活动。
申办抵押物公证登记,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和主体资格
申请人若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若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申办公证介绍信及其身份证明。申请人若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负责人申办公证介绍信及其身份证明。如系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签署的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的合同文本
4、抵押物清单
5、抵押物所有权(土地为使用权)证书或有权设定抵押的其他证明
6、抵押物价值的评估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抵押人为个人,应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如抵押物系共有,应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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