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居住、死亡公证材料

导语 合肥民事类公证有哪些?分别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就跟合肥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四、生存、居住、死亡公证

  申办此类公证,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应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等其他身份证明)。如系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但申办生存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相关情况的单位证明(本处有证明格式)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其它有权出具证明的机构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交流机构出具。

  已离境的人员,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是指其离境前的最后所在的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申办居住公证的,应提供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处具的证明。如申办死亡公证的,应提供医院、公安部门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判决书等;还应提供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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