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材料

导语 合肥民事类公证有哪些?分别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就跟合肥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十四、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证明立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办此项公证,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3、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产权证明

  4、遗嘱人年龄较大或年老体弱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遗嘱人神智清楚的证明

  5、一般应当提供遗嘱或遗嘱草稿

  特殊情况下,遗嘱可由公证员代书,代书的遗嘱经立遗嘱人确认后,由立遗嘱人当面在公证员代书的遗嘱上签名或按手印。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遗嘱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应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

  告知:①立遗嘱人的遗嘱如处分了他人的财产,则该部分遗嘱无效。②立遗嘱人对自己所立的遗嘱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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