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材料

导语 合肥民事类公证有哪些?分别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就跟合肥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十五、遗产分割协议公证

  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产继承人及有关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产继承人及有关当事人之间,九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共有遗产分割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办此项公证,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若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若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申办公证介绍信及其身份证明。申请人若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负责人申办公证介绍信及其身份证明。如系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签署的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共有遗产的产权证明

  如房屋所有权证、行车证、存单、以及其他相应的产权凭证。

  4、当事人享有遗产继承权或享有遗产受益权的证明

  如继承权公证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

  5、遗产分割协议文本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告知:①遗产分割时,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利益。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并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②遗产分割时,应先清偿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③分割的财产如果是房地产或车辆的,应当到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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